靖边县广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强 | 注册资本:2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824338585368T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杨桥畔镇九里滩村一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05
2019-11-21
(2018)陕0824民初63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靖边县广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井冈山市博达公路施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08-14
2018-06-19
(2018)陕0824民初23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靖边县广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九江顺达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7-26
2018-05-30
(2018)陕0824民初28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靖边县广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靖政资规罚﹝2026﹞1号
经初步核查,2015年4月,靖边县广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未经依法审批,擅自占用靖边县杨桥畔镇九里滩村集体土地修建拌合站项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涉嫌违法占地。
1.责令你公司将非法占用的9499平方米(折合:14.24亩)土地退还给靖边县杨桥畔镇九里滩村民委员会。2.对你公司非法占用不符合规划6748.553平方米(折合10.12亩)建设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3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捌万柒仟柒佰叁拾壹元壹角玖分(¥:87731.19元);对非法占用不符合规划2738.037平方米(折合4.1亩)农用地(林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肆万壹仟零柒拾元伍角陆分(¥:41070.56元);对非法占用不符合规划12.41平方米(折合0.02亩)未利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2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陆拾肆元整(¥:148.92元);共计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玖佰伍拾元陆角柒分(¥:128950.67元)
260716.42元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3-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