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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畅通蟹锅烤肉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志亮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24MA0NB0DD7U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信用社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中市监处罚〔2025〕21号
经查:当事人安排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20日第一次下达了警告并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行为,2025年3月7日第二次检查时当事人还未改正,仍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行为。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第二款“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的规定,属于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规定,予以处罚。
5000.00元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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