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呼伦贝尔晟途旅行社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褚腾飞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702MA0NMQ8D69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加格达奇路山水国际花园小区3#M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08
服务合同纠纷
呼伦贝尔晟途旅行社有限公司
孙**,王**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2
2022-08-25
(2022)冀04知民初829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郭**
呼伦贝尔晟途旅行社有限公司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8-25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郭**
呼伦贝尔晟途旅行社有限公司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5-23
(2025)内0702民初46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呼伦贝尔晟途旅行社有限公司
孙**,王**
裁判文书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2
2025-03-10
服务合同纠纷
呼伦贝尔晟途旅行社有限公司
孙**,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额)文综罚字﹝2025﹞10号
2025年9月12日,我局接到额尔古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件线索移交书》及线索材料,反映额尔古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对“李宗霖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一案进行调查中发现,呼伦贝尔晟途旅行社有限公司租用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为游客提供旅游游览服务,案件线索移交后我局认为呼伦贝尔晟途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的违法行为。经批准,我局于2025年9月22日依法对呼伦贝尔市晟途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立案调查,由耿金凯、苏世闻负责办理此案。当日额尔古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向呼伦贝尔晟途旅行社有限公司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额)文综调通字〔2025〕第11号要求接受调查,呼伦贝尔晟途旅行社有限公司法人褚腾飞委托公司计调王帅配合调查工作,执法人员苏世闻(05030521049)、耿金凯(05030521051)出示执法证件后对王帅进行调查询问,通过王帅陈述证实2025年9月10日被额尔古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的司机李宗霖及车辆(车牌蒙EA8762)是该旅行社租用来进行旅游接待服务用车,该车辆没有营运资质,根据线索移交书中李宗霖、游客郭曙建的询问笔录及王帅提供的旅游合同、人员名单、行程单等书证印证了该团队7日,所乘坐的车辆确属李宗霖驾驶的牌照号为车牌蒙EA8762的全顺中型普通客车。执法人员对整个检查过程进行了全程拍照、录像取证。经查实,呼伦贝尔晟途旅行社有限公司租用李宗霖驾驶的照号为蒙EA8762的全顺中型普通客车不具备营业资质已构成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事实,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额尔古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件线索移交书》(内额交移2025002号)及线索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李宗霖询问笔录1份、乘客郭曙建询问笔录1份、境内旅游合同1份、李宗霖及郭曙建身份证打印件各1份)。证明案件来源及旅行社、游客、车辆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二项之规定,本案当事人行为符合该法律条款规定的违法情形,依法给予呼伦贝尔晟途旅行社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五千五百元整(5,500.00),同时对呼伦贝尔市晟途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褚腾飞罚款人民币二千五百元整(2,500.00)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额尔古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5-10-15
2
(呼)文综罚字〔2025〕21号
现查明,呼伦贝尔晟途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导游孙桂玲,为2025年6月12-15日A2-20250614-002阿尔山、满洲里四日游团队进行导游活动时,在旅游行程中向旅游者兜售奶制品、牛肉干等物品。
警告
-元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08-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