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青芝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46618527458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申桥乡政府院门口16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8
(2025)粤0308民初4979号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
2025-05-19
(2025)浙0822民初7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
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杨**,永城市北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常山县人民法院
3
2024-08-29
(2024)浙0111民初417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上海玉硕物流有限公司
程**,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4
2024-06-13
(2024)浙0106民初35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童**
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5
2024-04-24
(2023)浙0111民诉前调248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上海玉硕物流有限公司
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程**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6
2023-07-17
(2023)浙0109民初889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常州市华驰物流有限公司,黄*
彭**,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7
2023-07-07
(2023)浙01民终64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彭**,罗**,魏**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3-05-04
(2023)浙0111民诉前调248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上海玉硕物流有限公司
程**,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9
2023-04-04
(2022)浙0109民初192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
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魏**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3-02-22
(2022)浙0109民初192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
魏**,彭**,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14
(2025)粤0308民初49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
2024-12-23
(2024)桂06民终1057号
运输合同纠纷
广西玉驰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陆**
裁判文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9-29
运输合同纠纷
广西玉驰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陆**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7-02
(2023)桂0602民初5966号
运输合同纠纷
广西玉驰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陆**
裁判文书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9-20
2023-05-10
(2022)浙0109民初192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彭**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0619.2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7-05
2022-03-19
(2021)豫1424民初5957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张**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6-14
2022-03-21
(2022)豫1627民初9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韩**、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2090.08元
民事案件
4
2021-04-07
2021-02-08
(2021)豫14民终446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12-22
2020-12-15
2020)豫1002民初64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邢**、商丘交运集团甩挂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32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11-19
2020-07-18
(2020)豫1424民初28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李**、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82964.69元
民事案件
7
2020-04-26
2020-04-23
(2020)豫1302执4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8
2019-12-11
2019-10-24
(2019)豫1302民初52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郭**与夏**、商丘市南方货运有限公司柘城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4507.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04-29
2018-12-04
(2018)苏0583民初171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17104王**与李*、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3268.70元
民事案件
10
2017-10-31
2017-08-16
(2017)豫1426民初41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周西交罚字﹝2026﹞第0300030号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艳(执法证号:16140817055)寇俊峰(执法证号:16140817142)通过调取技术监控数据发现:2025年07月15日19时53分26秒,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豫NJ933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西华县G344清河驿乡小庞非现场执法点(G344线K719+969米)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超限卸货点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车货总质量5950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10500kg,超限率21.43%。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3
2
豫周鹿交罚字﹝2025﹞第1200008号
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黄色豫NR5069)在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故意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检测案
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鹿邑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4
3
内交综执(八)05简罚(2025)005号
2025年12月18日17时30分,执法人员张义(05000090343)、魏雅楠(05000090339)在检查中发现,在武汉到乌兰察布下行方向,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海子镇集宁东收费站(G6京藏高速出口),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拥有牵引车豫NG0888(挂车号:鲁FL02X超)车货总长21米,超出标准2.9米。车货总宽3米,超出标准0.45米,高4.5米,超出标准0.5米,该车属于违法超限运输。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12-19
4
豫漯舞交罚字﹝2025﹞第0600008号
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案
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案
2400.00元
舞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19
5
J371500202500050
2025年2月27日上午8:30分,德上高速莘县南收费站收费员发现马志林驾驶的车牌号为豫NS4376(黄色)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与行驶路线不符,电话向聊城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举报。执法人员徐印丁(****)、王国栋(****)通过公开运行系统查询后得知,豫NS4376(黄色)使用的通行证号A****7号《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应行驶路线为河南省:涧西收费站—G36宁洛高速—G0421许广高速—豫鄂界。经核实豫NS4376(黄色)车实际行驶路线为涧西收费站至莘县南收费站。经现场测量,该车货总宽3.75米,车货总长23米,车货总高4.5米。2025年2月27日9时00分,豫NS4376(黄色)车驾驶员马志林到莘县南收费站指认现场,并承认行驶路线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不符,该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全程录像,已留存了相关影音资料。(以下空白)
警告,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7
6
豫漯交执法罚字(2025)第0100068
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豫NA7606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豫NA7606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100.00元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08
7
鄂孝交综一罚〔2024〕第00011号
2024年01月05日09时00分,孝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陈智勇(执法证号:42091107)、胡小浜(执法证号:42091108)在孝感市综合治超检查站(西站)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尹韩辉驾驶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豫NFV05挂辰陆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豫GD7750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公路设备货物,由云梦县到武汉市东西湖区,运费3000元。该车辆《道路运输证》登记注明的核定尺寸为长13750毫米,宽3000毫米,高1600毫米,鹅颈部位宽度为1400毫米,经与驾驶员尹韩辉及机动车检测公司人员王彪现场共同测量实际尺寸为长13750毫米,宽3000毫米,高1600毫米,鹅颈部位宽度为3000毫米,与原车辆尺寸相比较该豫NFV05挂辰陆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鹅颈部位宽度由出厂1400毫米加宽为3000毫米,该车鹅颈部位加宽1600毫米,达到可以使用鹅颈部位载货的目的。涉案车辆驾驶员尹韩辉承认上述事实存在。当事人柘城县腾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壹份,勘验笔录壹份,车辆现场勘验照片贰份,车辆照片贰份,车辆外廓尺寸人工测量表壹份,询问笔录壹份,涉案车辆驾驶员及车辆证件复印件柒份,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道路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委托书壹份,行政执法视频记录壹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孝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
2024-0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