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义仁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光义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4MABXRLRM36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光华御江湾2、3栋/单元1层14-15、2层4号商业网点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蔡市监处罚〔2025〕277号
现查明,当事人武汉义仁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使用甘草、麦冬、党参、黄芪、当归、山药、枣皮、人参、牛鞭、枸杞子、五味子、泽泻、熟地黄、茯神14种中药饮片加白酒泡制药酒15kg,用于展示中医文化及内部员工饮用。2025年8月20日,经顾客要求,当事人临时将上述药酒定价为400元/kg,售出药酒0.965kg,剩余药酒于2025年9月10日销毁。本案货值金额为6000元,违法所得为386元。2025年9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在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86元;2.罚款10100元。
10100.00元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