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崇和百草大药房有限公司锦绣江南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高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6MA4L0AFH5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26号统建锦绣江南(二期)一组团10栋1层商8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监处罚〔2025〕361号
经查,当事人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鄂 DB027e00099),有效期至 2028年8月1日,从事药品零售活动。2024年10月15日当事人店内员工邹云(身份证号:413027198305093224)从自称唐山市朗晟医药有限公司的业务专员孙凯处购进了“百蕊颗粒”(批号:240611,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694)24盒。之后于2024年11月1日、11月2日、11月20日、11月27日、12月21日以及2025年1月7日、2月17日、3月6日、3月18日共10次向孙凯购买了阿托伐他汀钙片(立普妥)(批号:817725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408)和硝苯地平控释片(批号:BJ81576,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80025)等10个品种24个批号共348盒药品,购进金额共计27839元,但只向孙凯支付了部分药品的货款11108元。当事人在此期间销售了涉案药品260盒,销售金额共计26643.1元。报损涉案药品42盒(含5盒仅退款),剩余瑞舒伐他汀钙片(可定)(批号:2402A51,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60545)10盒,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批号:EHG0497,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6410)11盒,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倍他乐克)(批号:2407079,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40780)10盒,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倍他乐克)(批号:2410119,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40780)10盒,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络活喜)(批号:8178316,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224)5盒,共计46盒未售,2025年6月11日被本局扣押。
另查明,自然人孙凯向当事人提供了唐山市朗晟医药有限公司的资质材料和药品随货同行单,其中材料显示销售业务代表为张海英(身份证号:4129261980001061129),并非为孙凯,当事人未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的行为属于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五十二条“企业采购药品,应当符合本规范第二章第八节的相关规定”以及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企业的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三)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的规定。
还查明,经函询唐山市朗晟医药有限公司所在地监管部门,其与当事人无业务往来,未向当事人销售过药品,孙凯提供给当事人的随货同行单和首营资料非唐山市朗晟医药有限公司开具,唐山市朗晟医药有限公司无业务员孙凯,孙凯所获收益与唐山市朗晟医药有限公司无关,当事人系从非法渠道购进涉案药品。同时本局扣押的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倍他乐克)(批号:2407079,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40780)10盒,经生产企业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确认,该批次药品终端销售到济南平嘉大药房有限公司,“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倍他乐克)”(批号:2410119,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40780)10盒的销售终端则是深圳市海王易点药医药有限公司,并非本案当事人。
综上,当事人从无相关资质的个人手中购进的药品数量共计348盒(共10个品种24个批次),货值金额共计37054元,售出260盒,违法所得共计26643.1元。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除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五年内不得开展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药物临床试验,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规定,
对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对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1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6643.1元;3.没收违法购进的“瑞舒伐他汀钙片(可定)”(规格:10mg*28片;批号:2402A51)10盒、“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倍他乐克)”(规格:47.5mg*28片;批号:2407079)10盒、“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倍他乐克)”(规格:47.5MG*14S*2板;批号:2410119)10盒、“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规格:75mg*28片;批号:EHG0497)11盒、“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络活喜)”(规格:5mg*28片;批号:8178316)5盒。
综上,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10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26643.1元;
4.没收违法购进的“瑞舒伐他汀钙片(可定)”(规格:10mg*28片;批号:2402A51)10盒、“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倍他乐克)”(规格:47.5mg*28片;批号:2407079)10盒、“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倍他乐克)”(规格:47.5MG*14S*2板;批号:2410119)10盒、“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规格:75mg*28片;批号:EHG0497)11盒、“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络活喜)”(规格:5mg*28片;批号:8178316)5盒。
100000.00元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