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英磊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呈根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06834795150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余市一中北门学苑小区3栋4单元202车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稽市处罚〔2024〕22号
经调查核实:1、新余市新林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2024年04月23日已过期;2、当事人在2024年5至6月份向新余市新林气体有限公司采购了二氧化碳气体共1115瓶,采购单价是 35元/瓶,共采购金额为39025元;3、当事人在2024年5月前,已知道新余市新林气体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于2024年04月23日已过期,知道采购的二氧化碳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4、当事人向新余市新林气体有限公司采购的二氧化碳气体共1115瓶,全部销售至江西联天结构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单价是50元/瓶,共销售金额是5575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进行处罚。
11000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