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海通西三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聂东海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3MA607E9X1A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东路130-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渝中市监处罚〔2026〕1271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重庆市渝中区解放东路130-8号销售过期的中药饮片,共5袋,均已超过保质期,违法事实成立,于2026年5月25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提供了相关进货票据和进货方资质。其中人参叶购进一袋,共500克,本袋进货价格为55元,销售记录中共销售了50克,销售金额为0.25元/克,剩余的货值金额为112.5元;路路通购进一袋,共500克,进货价格为9元,销售记录中共销售了483克,销售价格为0.045元/克和0.05元/克,因此我局取其平均数认定其销售价格为0.0475元/克,剩余的货值金额为0.8075元,依照人民币金额计数规则,货值金额为0.8元;苍耳子购进一袋,共500克,进货价格为14元,销售记录中共销售了287克,销售价格为0.04元/克,剩余的货值金额为8.52元;木瓜购进一袋,共500克,进货价格为16元,销售记录中共销售了298克,销售价格为0.08元/克,剩余的货值金额为16.16元;胆南星购进一袋,共500克,进货价格为25.69元,销售记录中共销售了353克,销售价格为0.08元/克,剩余的货值金额为11.76元,综上所述,本局认定其过期药品的货值金额为112.5+0.8+8.52+16.16+11.76=149.74元。
? ? 通过查询当事人的销售记录,人参叶的最后售出时间为2019年8月2日,路路通的最后售出时间为2025年8月2日,苍耳子的最后售出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木瓜的最后售出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胆南星的最后售出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因当事人最后售出日期均在上述药品保质期内,在后续过程中,上述中药饮片虽然仍摆放在店内进行销售,但实际在已过期时间内未有销售记录,故本局认定当事人在本案中无违法所得。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本案中已过期的人参叶、路路通、苍耳子、木瓜、胆南星五袋中药饮片 。
10000.00元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