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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大屯镇嘉鑫农资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风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821MA17DHMU8K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白城市镇赉县大屯镇五家子村东五家子屯李风雷房屋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减罚(2024)81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
2024年5月23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镇赉县大屯镇嘉鑫农资商店销售商品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执法人员当场给予警告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7日内整改,。 2024年5月31日,执法人再次检查时,李风雷仍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以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第十一节327“较轻”的规定。责令李风雷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作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1000.00元
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5
2
镇市监处罚(2023)48号
违法了价格法第十三条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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