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少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602688267431R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东路7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20
旅游合同纠纷
陈**
山东阳光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烟台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2
2022-05-18
(2022)苏0591民初33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骆**,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3
2020-12-1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威海市环翠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4
2020-10-2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威海市环翠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5
2020-10-10
(2020)鲁1002民初55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
威海市环翠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6
2020-10-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4-16
旅游合同纠纷
陈**
山东阳光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烟台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烟台中恒博裕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7-01
2021-03-29
(2021)豫0191民初947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赵**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71863.73元
民事案件
2
2021-07-01
2021-05-27
(2021)豫0191民初9476号之二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赵**、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71863.73元
民事案件
3
2021-07-01
2021-05-18
(2021)豫0191民初9476号之一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赵**、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4-23
2019-01-17
(2018)鲁0602民初1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与烟台市芝罘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7798.00元
民事案件
5
2016-04-01
2016-04-01
(2015)平民三初字第15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与徐*、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5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0700202500093
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涉嫌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案
对其进行处罚
1000.00元
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3
2
370600202500335
道路客运车辆未按规定随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对其进行罚款
3000.00元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1
3
J371083202400138
2024-10-03 10:46许,乳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乳山市金银大道港头村位置对号牌为:鲁FW1753(黄色)的客车进行交通运输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姜耀杰、王丽向现场人员孙洪刚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询问其是否申请回避,现场人员不申请回避。检查发现该车为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所有,由孙洪刚驾驶,为山东逐辉研学教育有限公司提供包车客运服务,自烟台芝罘区向乳山银滩潮汐湖运输旅客,核定载客为37人,实际载客37人,没有收取运费。现场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包车合同以及包车标志牌。该包车标志牌的有效期2024.09.27至2024.09.29,已失效,包车合同与实际运输不相符。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作为包车客运经营者使用无效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合同。当事人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交通执法现场录像、《道路运输证(电子版)》复印件、包车客运线路标志牌复印件、包车合同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没收违法所得零元,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乳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4-10-16
4
371000202400278
2024-06-28 10:09,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刘公岛停车场对王奇驾驶的鲁FV3156(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健、崔金兵向王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王奇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检查中发现:此次行程由烟台海岸线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承租,2024-06-28 07:15 王奇驾驶鲁FV3156(黄色)车从烟台出发,到菏泽去,包车合同标明此次行程14天,检查时,车上载有35名客人,该车取得道路运输证,本次包车牌编号为(烟)运包字00032456号,有效期2024-06-27至2024-07-11,起止地载明烟台至菏泽,主要途径地威海,青岛,临沂,淄博,枣庄,泰安,济宁,济南,该车包车牌备案驾驶员为邹勇、陈春光,2024-06-28当天实际驾驶员为王奇,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已取得省际包车客运经营许可,驾驶员王奇已取得从业资格证,该车有营运车辆租用合同、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当事人承认以上事实,无异议。经调查认定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等证据证实。
罚款
1000.00元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28
5
嘉运政罚〔2024〕52J59
2024年4月18日9时24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钱金鑫、胡合林在桐乡市世贸二期停车场巡查时,发现车号为鲁FBY825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后发现:该车驾驶员于继忠驾驶鲁FBY825大型普通客车从山东省烟台市至上海市,途经浙江省桐乡市。现场人员于继忠出示在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驾驶员为于继忠、刘钊铭。现场实际驾驶员为于继忠和李洪杰。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鲁FBY825大型普通客车车辆所有人为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烟台万邦旅游有限公司涉嫌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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