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快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慈锋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7MA55PRWY2W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鲁村坑尾村七巷44号首层之一(住所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29
(2024)粤0607民初1582号
曾**
雷**,佛山市快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2
2023-08-03
(2023)粤1284民初33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广州弘诺运输有限公司,石家庄亮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佛山市快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谭**
四会市人民法院
3
2023-08-02
(2023)粤1284民初33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佛山市快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谭**,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石家庄亮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四会市人民法院
4
2023-03-07
(2023)粤1284民初5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蔡**
佛山市快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石家庄亮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谭**,广州弘诺运输有限公司
四会市人民法院
5
2023-03-06
(2023)粤1284民初5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蔡**
广州弘诺运输有限公司,佛山市快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石家庄亮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谭**
四会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穗花交运罚﹝2026﹞HD20260304003号
2026年01月09日13时24分,你(单位)使用粤E24679车辆运载货物,行经S381线花都区珊瑚村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佛山方向)(地址:S381线花都区珊瑚村路段)时,经现场设备检测,该车车货总重70605.00kg,轴数为4轴,超限34605.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17000.000元整
17000.00元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04
2
粤佛交罚﹝2025﹞02236号
佛山市快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粤E60717重型半挂牵引车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行为,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和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年)》第186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处罚决定。
佛山市快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24
3
粤江鹤交罚﹝2024﹞00146号
2024年03月08日12时36分,佛山市快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夏**驾驶粤E51994/粤RF976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普通货物从鹤山龙口运往佛山高明,途经鹤山市S272 线K65+200米检测点,经不停车称重电子检测系统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9.764吨(超限10.764吨),轴数是6轴,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2024年03月08日12时36分,佛山市快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夏**驾驶粤E51994/粤RF976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普通货物从鹤山龙口运往佛山高明,途经鹤山市S272 线K65+200米检测点,经不停车称重电子检测系统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9.764吨(超限10.764吨),轴数是6轴,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5000.00元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2
4
粤江鹤交罚﹝2024﹞00145号
2023年07月21日08时10分,佛山市快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夏**驾驶粤E51994/粤RF976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普通货物从鹤山鹤城运往鹤山沙坪,途经鹤山市G325线K70+700米检测点,经不停车称重电子检测系统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0.359吨(超限1.359吨),轴数是6轴,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2023年07月21日08时10分,佛山市快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夏**驾驶粤E51994/粤RF976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普通货物从鹤山鹤城运往鹤山沙坪,途经鹤山市G325线K70+700米检测点,经不停车称重电子检测系统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0.359吨(超限1.359吨),轴数是6轴,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500.00元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2
5
粤穗交运罚﹝2024﹞2(2024)01100044号
2022年04月01日22时44分钟,你(单位)使用粤E50484、桂KC943挂车辆运载货物,行经丫髻沙大桥非现场执法治超点三滘方向(广州环城高速路西南环段K49+000--K51+000)时,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6060.00kg,轴数为6轴,超限17060.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8500.00元整
85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