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欣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征兆南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7MA1J2FLJ73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千新公路585弄21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1
(2024)沪0117民初24406号
产品责任纠纷
唐**
上海欣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
2024-12-19
(2024)沪0117民初24406号
产品责任纠纷
唐**
上海欣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松处﹝2025﹞272024003541号
违法事实一:2023年4月1日,当事人与上海佘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商铺租赁管理合同》,向该公司租赁了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千新公路585弄218号(佘山家园)的经营场所,租赁期限是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自2024年5月2日起,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始在该处以“佘山家园宴会中心”的店招对外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于2024年5月2日及6月2日,共承接两次宴席,餐饮费分别为38700元及79660元,至2024年6月3日案发止,当事人获得5月2日餐饮费38700元与6月2日餐饮费预付款40000元。后因民事调解,当事人未收取6月2日餐饮费39660元尾款并退还预付款40000元。综上,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货值金额共计118360元,违法所得为38700元。2024年6月3日,当事人已经停止了相关经营活动,改正了违法行为。2024年6月28日,当事人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违法事实二:当事人于2024年6月2日制售的满月宴中餐,部分就餐者食用后陆续出现不同程度腹泻、腹痛、呕吐等症状,并先后到医院就诊,根据松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4年6月21日出具的《一起副溶血性弧菌污染食品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结案报告》,判定是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餐饮是当事人于2024年6月2日提供的中餐,确诊病例5人。经查:当事人当餐饮共制作了15桌,均于当日食用完毕,留样供松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当检测样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宴席接待协议书》,中餐费用合计20820元,但已退还,故货值金额为20820元,无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3.870000万元,罚款30.574000万元
305740.00元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