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晨晓早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崔丽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22MA1CAYY62A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新站镇002-3委-244(政府大街239号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肇源市监处罚[2023]58号
2023年2月25日,肇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王志华、徐德权协同吴铁军、丁健在辖区内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肇源县晨晓早餐店经营场所内经营的食品均未建立并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新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于2023年3月29日对其下达了肇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源市监新责改字[2023]2号)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源市监新当罚[2023]2号),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2023年3月29日,新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其再次进行检查时当事人拒不改正。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肇源县晨晓早餐店涉嫌未建立并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张,证明经营者身份情况;
2.现场笔录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当场处罚决定书1份,证明当事人未建立并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情况;
3.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情况;
4.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张,证明当事人合法经营情况: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大庆市肇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