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茹月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晓梅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DA0EY477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顺城街16号一层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6〕1230号
经查,当事人系2024年1月15日依法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顺城路16号一层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6MADA0EY477,主要从事特种设备销售、通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等经营活动。
? 2024年8月,当事人与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奎星广场F2栋5单元业主签订了《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奎星广场F2栋5单元家装电梯报价书》,甲方(发包人)系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奎星广场F2栋5单元业主,乙方(承包人)系当事人。
?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奎星广场F2栋5单元家装电梯报价书》约定,乙方负责电梯的采购及安装,并提供2年(24个月)免保。工程合同承包总价款为435000元,包含电梯设备费、井道钢结构工程、施工手续费、设计费、土建及基装、装饰装修及24个月免保施工人员保险费及本工程钢结构及电梯的相关费用。交货地点:项目工地。甲方业主代表赵礼孝、王洪、廖安平、邱永双签字认可。
当事人重庆茹月电梯销售有限公司未办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024年,重庆茹月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谭国转账给贵州奥辉电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明伙两笔挂靠费1500元,约定当事人使用贵州奥辉电梯有限公司的特种设备生产证为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奎星广场F2栋5单元、6单元加装电梯提供施工资质,办理施工告知等手续,截至调查期间,5单元电梯已完成施工,6单元电梯尚未开工,6单元电梯的1500元挂靠费已退还;2025年2月17日,重庆茹月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谭国转账给贵州奥辉电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明伙3750元,约定由贵州奥辉电梯有限公司为谭国在外找的五名施工工人购买人身意外险,经调查,现场的施工工人为谭国自行找的,并非贵州奥辉电梯有限公司的员工;2025年7月,现场施工正式开工,谭国于2025年7月24日转给工人2000元,并于2025年7月18日和2025年9月25日,同意由业主代表支付的5000元和130000元工程款直接支付工人工资;2025年9月,上述电梯安装完成,但并未完成交付,也未办理使用登记和检验合格手续,重庆茹月电梯销售有限公司为该电梯的实际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另查明,当事人与业主代表签订的安装合同金额为总包费用,未单独列出安装费,无相关明细,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2026年2月1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电梯正在使用中,且未办理使用登记和检验合格手续。案发后,当事人立即整改,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于现场检查当日,停止运行涉事电梯,并申请电梯检验,截止调查终结时,已取得电梯检验合格报告。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50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