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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金亮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亮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81MABXHJ5F6G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大瑶镇南山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浏)市监处罚﹝2025﹞374号
2024年7月18日本局接到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交办函》(长市监产商抽交〔2024〕133号),称2024年1月24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站对当事人生产的“烟花爆竹-星耀彩珠筒(吐珠)”产品进行监督抽检,2024年2月27日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站出具检验报告(№:CHB2024J003),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19日将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2024年8月26日对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烟花产品予以立案调查。2024年12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按照《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烟花爆竹行业质量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存放于当事人成品库内标注浏阳市金穗出口花炮厂生产的“60发 美不胜收(组合烟花)”产品进行执法抽样。2024年12月19日,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WJ20242232),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月15日将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同日予以并案处理。2025年3月21日本局又接到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交办函》(长市监产商抽交〔2025〕109号),称2025年1月6日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萍乡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标注浏阳市金穗出口花炮厂生产的“猛虎添翼(吐珠类)(插入)”产品进行监督抽检,2025年1月22日萍乡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编号:ZJYJ202500032),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3月27日将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同日予以并案处理。2025年5月9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2025年7月28日调查终结。
1、没收违法所得11807元;2、并处罚款24110元。
24110.00元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8
2
(湘长浏)应急罚﹝2025﹞大瑶应急办-9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办案经过:2025 年 4 月 2 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对浏阳市金亮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超定量存储:467 号亮珠库,危险等级 1.1-1 级,限药量 3000kg,实际存储药物(亮珠)218 件,15kg/件,计算药量(218 件×15kg/件)3270kg,超定量存储 270kg、475 号亮珠库,危险等级 1.1-1 级,限药量 3000kg,实际存储药物(亮珠)231 件,15kg/件,计算药量(231 件×15kg/件)3465kg,超定量存储 465kg;2、改变工房用途:391 号工具棚,无危险等级,限药量为 0,实际存储药物(亮珠)2 件,15kg/件,计算药量(2 件×15kg/件)30 公斤(危险等级:1.1-1 级)。
综上,决定对你(单位)分别裁量,合并处人民币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0元
浏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5-04-29
3
浏市监处罚﹝2024﹞8号
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烟花
处以罚款5400元
5400.00元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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