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陈栾平健康管理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栾平 | 注册资本:2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1029MA7FJ8DYXP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抚州市东乡区金峰街道芙蓉社区机场东区63号二楼(何建锋私有房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抚东市监处罚〔2025〕31号
当事人于2022年6月1日开始以销售为目的宣传“白云山维一植物精油”及“红景天精氨酸胶囊”。当事人在宣传“白云山维一植物精油”产品时,按照《9款产品解读》内容对消费者宣传具有“活血散淤、行气养血、强筋骨、祛风祛湿”的作用;当事人在宣传“红景天精氨酸胶囊”时制作“易拉宝”宣传栏放置在店内向消费者宣传该产品具有“改善男性功能障碍、早泄:勃起功能障碍、肾亏肾虚精液亏损、改善心脑血管相关疾病、减少糖尿病相关并发症出现、精氨酸能抑制前列腺合成、且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促进精子蛋白质补充合成、增加精子数量并提高精子活力增强生育能力、肾亏肾虚改善阳痿早泄:男性功能衰退、前列腺有问题男性”的作用。上述两款产品均非药品,当事人提供不了宣传资料所载明的功能及依据仍然向消费者做出上述宣传。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发货记录截图,2022年6月1日以来共售出:“白云山维一植物精油”1950盒,“红景天精氨酸胶囊”60盒。据当事人供述和提供的产品价目表,当事人销售“白云山维一植物精油”的价格是98/盒,销售“红景天精氨酸胶囊”的价格是108元/盒。综上,当事人对产品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货值总金额为197580元。
1.处人民币20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200000.00元
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