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众创时代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泽宏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515MA55R0PE15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龙田新益路西9横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汕澄)应急罚﹝2023﹞45号
2023年3月13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汕头众创时代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登峰路与南天路交界处西侧的货场时,发现该公司货场存在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1项事故隐患,立即向该公司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汕澄)应急责改〔2023〕71号),责令该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前完成整改。2023年3月16日,汕头众创时代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提前复查申请,陈述其已提前落实整改。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汕头众创时代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复查,复查显示,该公司已完成该项整改指令。经查,汕头众创时代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但鉴于该公司违法情节较轻,能积极落实整改,主动申请复查,存在依法从轻处罚情节。
汕头众创时代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正本)》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汕头市澄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3-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