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共橙百货商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辉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502MADNRQYH59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街道东兴新城小区4#-/-103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科市监处罚〔2025〕126号
经调查,你(单位)对经营的“韩姿妮ehmznv凡士林滋润身体乳”作虚假的宣传行为属实,2024年7月20日始,科尔沁区共橙百货商店在名称为:美团外卖极速达平台的网络交易平台,以商品名称标题为“钜惠凡士林身体乳保湿补水学生持久留香去鸡皮身体乳400ml/瓶”的名称标题进行销售,不能提供韩姿妮 ehmznv 凡士林滋润身体乳具有“去鸡皮”的功效的证明,在2024年8月1日以27.72元的价格卖了一瓶,在2024年12月2日以22.7元的价格卖了一瓶,2024年12月30日以25.2元的价格卖了一瓶,在2025年1月1日以32.5元价格卖了一瓶,一共在美团外卖极速达平台销售了4瓶,共计货值金额:27.72元+22.7元+25.2元+32.5元=108.12元,共计违法所得:27.72元+22.7元+25.2元+32.5元=108.12元。
由以上证据证明,你(单位)对经营的商品作虚假的宣传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构成经营的商品作虚假的宣传的违法行为。
324.36元
通辽市科尔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