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河东区华盈旺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明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2MA05YXEE09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河东区振中路滇池里开发住宅楼7号4门101-10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12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东向处罚〔2024〕26号
经查,2023年6月份,当事人从天津市河北区鑫荣丽食品商行购入课间一包(调味面制品)30袋,进价0.4元/袋。2023年12月5日有2袋超过保质期的课间一包(调味面制品)在现场检查当日被扣押。当事人能够提供上述产品供货商合格证明文件、产品生产商合格证明文件及产品检测报告。当事人否认销售过举报(编号:21120000002023120301886746)反映的辣条。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超过产品保质期的课间一包(调味面制品)(规格:20克/袋)2袋;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2
2
津市监东向处罚〔2023〕151号
2023年4月12日,我单位执法人员至天津市河东区华盈旺烟店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售卖的鸡蛋无法现场提供进货票据,当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津市监东向责改【2023】43号)。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了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违法行为,2023年4月13日当事人向上级批发商补要了进货票据。
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