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玖顺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静 | 注册资本:0.0003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7MA4C80C3XT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松滋市陈店镇观岳集镇8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松滋市监处罚〔2024〕99号
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之规定。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且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950元;3、处罚款10000元。以上两项合计罚没金额10950元。
10000.00元
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