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智住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志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602MABQEBRD5Q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人民中路68号三楼、四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越卫公罚〔2025〕20号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棉织品,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对绍兴市越城区智住酒店予以如下处罚:
警告;
罚款金额:200元;
20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05-20
2
绍越卫公罚〔2024〕84号
2024年6月27日,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人民中路68号三楼、四楼的绍兴市越城区智住酒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1、该场所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经营旅店业务。2、从业人员任飞燕正在上岗,未能出示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笔录,并对当事人涉嫌违法的行为提出了卫生监督意见,责令其整改。
当事人涉嫌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据此,2024年6月27日,本局决定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对绍兴市越城区智住酒店予以如下处罚:
警告;
罚款金额:500元;
50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09-04
3
绍越卫公罚〔2023〕138号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_旅店___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未设立专用消毒间;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__杯具、拖鞋、棉织品__(填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具体名称),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_1、2、3___(1、清洗;2、消毒;3、保洁);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不符合国家和省级标准;
对绍兴市越城区智住酒店予以如下处罚:
警告;
罚款金额:16000元;
1600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