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翱翔金龙标牌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联运 | 注册资本:2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7662876036G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苍南县金乡镇吴家堡村曙光路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苍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35号
2024年03月07日,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苍南县翱翔金龙标牌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苍南县翱翔金龙标牌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苍南农商银行各网点,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扫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苍南县翱翔金龙标牌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15000.00元
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3-26
2
苍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36号
2024年03月07日,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苍南县翱翔金龙标牌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苍南县翱翔金龙标牌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苍南农商银行各网点,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扫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苍南县翱翔金龙标牌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
5000.00元
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