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术太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109374979XC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苗庄镇苗枣村西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4-25
合同纠纷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宁河供电分公司
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6-27
(2018)津0117民初4251号
合同纠纷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宁河供电分公司
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2
2019-01-22
合同纠纷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宁河供电分公司
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3
2017-07-09
(2016)津0117民初47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宁河县征鑫金属件加工厂
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4
2017-03-05
(2016)津0117民初2535号
加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宁河县东嘉金属制品厂
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5
2017-02-26
(2016)津0117民初47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宁河县征鑫金属件加工厂
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6
2017-02-26
(2016)津0117民初2862号
加工合同纠纷
马**
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7
2016-11-17
加工合同纠纷
马**
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8
2016-11-17
加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宁河县东嘉金属制品厂
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13
2021-03-10
(2021)津0114执恢63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华光粉末涂料(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11-19
2019-07-15
(2019)津0117执811号
刘**、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11-19
2019-06-06
(2019)津0117执816号
苗**、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11-19
2019-07-22
(2019)津0117执831号
仲裁
李**、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仲裁程序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11-14
2019-08-29
(2019)津0117执792号
仲裁
刘**、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仲裁程序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08-20
2019-06-18
(2019)津0117执988号
仲裁程序案件
刘**、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仲裁程序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9-08-16
2019-06-06
(2019)津0117执819号
仲裁程序案件
张**、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仲裁程序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9-08-16
2019-06-06
(2019)津0117执818号
仲裁程序案件
吴**、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仲裁程序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9-08-16
2019-06-06
(2019)津0117执830号
仲裁程序案件
张**、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仲裁程序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9-08-16
2019-06-10
(2019)津0117执817号
国**、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仲裁程序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宁市监苗处罚〔2024〕7号
执法人员通过登记住址和留存的联系方式均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执法人员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公司未报送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4月10日,我局去函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商请提供相关企业连续两年未报税证明的函》;2024年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向我局回函《连续两年未报税企业证明》,显示截至2024年4月11日,天津市冬日暖阳散热器有限公司已连续两年未报税。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构成要件。
吊销营业执照。
-元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0-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9-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16-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