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黄石市裕森酒吧服务俱乐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鑫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203MACG0UBY3W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武汉路55号商业街1,2,5号5-201号2楼201商铺(申报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市监处罚〔2025〕462号
当事人在西塞山区武汉路55号商业1.2.5号5-201号2楼201商铺销售的产品:标签标识为“J?germeister”字样的酒类产品,共计27甁,该产品无中文标签及中文说明书,商品条码为4067700014559,且为当事人酒吧在对外销售的产品。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进口酒进货查验记录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销售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进口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当事人规格型号为700ML的27瓶进口野格(J?germeister)洋酒;3、没收违法所得0.24万元;4、处0.6万元罚款,共计罚没款0.84万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当事人规格型号为700ML的27瓶进口野格(J?germeister)洋酒; 3、没收违法所得0.24万元; 4、处0.6万元罚款,共计罚没款0.84万元。
6000.00元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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