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黔西县绍勇养猪场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绍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22MAAJRRWW9D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黔西县大关镇民权村关寨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市市监处罚[2023]28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7月开始在黔西市大关镇民权村关寨组经营养猪场,养猪场自开业起正常经营。 2023年7月27日,执法人员对经营者张绍勇进行询问调查,确认当事人因个人原因,未在2021年6月30日前及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0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7月27日执法人员询问经营者张绍勇并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2页、《证据提取单》一份2页、《黔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1页等一组证据。一是证明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2020年度企业报告及2021年度企业报告的事实;二是证明在2021年7月8日及2022年7月4日,当事人被黔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实;三是证明当事人在2023年7月27日补报2020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的事实。 2、2023年7月27日张绍勇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1页等一组证据,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经营者张绍勇的个人身份情况。 以上证据均依法予以确认。
罚款0.02万元#
200.00元
黔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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