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程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学爱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1MADGDE8Q8B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玉锦路9-207-0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青市监张处罚﹝2024﹞189
2024年9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天津程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该店经营场所内操作区域现场查见1桶已开封使用的“麻酱”,外包装无相关产品标签标识;查见1袋已开启使用的“小黏人食用碱”(250g/袋),生产日期2022年3月1日,保质期18个月,已超过保质期。我局执法人员记录了现场情况,并对上述食品进行扣押(详见津青市监张强制〔2024〕189号)。经调查,上述“三无麻酱”是2024年7月从天津市西青区鑫繁茂副食调料经营部进的货,供货方资质可以提供,进货票据已丢失,是员工自己吃饭拌凉菜时使用,没有给顾客使用;“小黏人食用碱”是从天津市西青区鑫繁茂副食调料经营部进的货,供货方资质可以提供,进货票据已丢失无法提供,忘记具体进货时间。当事人称最近生意不好做,过期后的“小黏人食用碱”只制作过9次葱爆肉片,葱爆肉片17元1份,销售额约为153元,无法提供销售记录。之前没注意“小黏人食用碱”的生产日期,一直放在后厨,导致出现了过期的情况。对当事人的解释,我局予以采信。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构成了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及三无食品原材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要件。
1。警告;2。没收过期食品:1袋“小黏人食用碱”和1桶“三无麻酱;3。没收违法所得:153元;4。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