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长富油漆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桂香 | 注册资本:5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4MA28EWRB3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城西新区花城西路28号三街17-1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3
(2025)浙0784民初53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康市长富油漆销售有限公司
徐**,浙江皇润工贸有限公司,陈**
永康市人民法院
2
2025-05-29
(2025)浙0784民初38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康市华荣化工有限公司
唐**,胡**,永康市长富油漆销售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3
2023-10-17
(2023)苏0402民初60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常州市恒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胡**,永康市长富油漆销售有限公司,唐**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缙云应急罚决﹝2024﹞第000053-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缙云应急罚决〔2024〕第000053-1号;案件名称:永康市长富油漆销售有限公司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擅自启封或者使用案;被处罚对象名称:永康市长富油漆销售有限公司;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唐某某;主要违法事实: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擅自启封且使用;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永康市长富油漆销售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银行(户名:缙云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户,账号:4026****1276);行政处罚机关名称:缙云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日期:2024-08-06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
22000.00元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
2024-08-06
2
缙云应急罚决﹝2024﹞第00003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缙云应急罚决〔2024〕第000038号;案件名称:永康市长富油漆销售有限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案;被处罚对象名称:永康市长富油漆销售有限公司;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唐某某;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6月5日,永康市长富油漆销售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在新碧街道碧进路**号2号厂房2楼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永康市长富油漆销售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作出责令停止生产;2.没收非法生产的36桶危险化学品(钨金铜、纯紫铜、光油),没收违法所得伍仟伍佰肆拾元整(¥5540.00);3.处人民币拾壹伍万元整(¥15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银行(户名:缙云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户,账号:4026****1276);行政处罚机关名称:缙云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日期:2024-08-05。
1、没收非法生产的36桶危险化学品(钨金铜、纯紫铜、光油),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仟伍佰肆拾元整(¥5,540.00);2、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3、责令停止生产
150000.00元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
2024-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