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梁记海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梅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22MA5NPQUL7Y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灵源村6队(原江滨市场)13号铺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武市监处罚〔2023〕459号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3年8月起至案发之日止,在其经营的铺面使用制造单位为武义县金宇衡器有限公司的型号规格为ACS-30的电子计价秤(出厂编号:90451)进行水产品销售。2023年10月11日,南宁市武鸣区市场检验检测服务中心对上述电子计价秤进行检定后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力衡字第231011001号),检定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0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定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定结果无异议。因当事人未制作台帐,无法核实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额,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 没收制造单位为武义县金宇衡器有限公司的型号规格为ACS-30的电子计价秤(出厂编号:90451)1台。
2. 罚款人民币1500元,上缴国库。
1500.00元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2
南武市监处罚〔2023〕62号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2年12月起至案发之日止,在其经营的铺面使用制造单位不详的型号规格为ACS-30的电子计价秤(出厂编号:22118)进行水产品销售。2023年1月28日,南宁市武鸣区市场检验检测服务中心对上述电子计价秤进行检定后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力衡字第230128002号),检定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2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定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定结果无异议。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 (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适用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的情形,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一般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反行为。”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制造单位不详的型号规格为ACS-30的电子计价秤(出厂编号:22118)1台。
2.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