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合肥星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车夕福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11MA2RK4929C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洞庭湖路2539号滨湖假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0
(2026)皖0111民初5681号
庆典服务合同纠纷
安徽玖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曙香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爱琴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星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
2026-04-20
(2025)皖0111民初2684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合肥星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灵度舞蹈有限公司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3
2025-12-11
(2025)皖0111民初2802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合肥星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4
2025-10-27
(2025)皖0111民初2804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合肥星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奈万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17
(2025)皖0111民初2802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合肥星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丛**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31
2021-05-14
(2021)皖0111执34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合肥星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一起同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包消行罚决字﹝2024﹞第0356号
合肥星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爱琴海购物公园)该单位第4层防火分区5排烟风机的排烟量不足即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合肥星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爱琴海购物公园)该单位第4层防火分区5排烟风机的排烟量不足即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合肥星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爱琴海购物公园)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合肥市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7-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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