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镜岭镇春秀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铃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624MA2FHGQT3J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新昌县镜岭镇桥南路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镜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032号
2024年3月19日8时47分,我镇执法人员巡查至新昌县镜岭镇桥南路1号时,发现当事人新昌县镜岭镇春秀副食店擅自超出店门进行店外经营,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新镜综执限改通字〔2024〕第0006号),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3月19日9时30分前改正。2024年3月20日9时00分,我镇执法人员在复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仍擅自超出店门摆放三筐桔子、两捆甘蔗和五个水果筐等进行经营。经现场勘查,占道面积为2.2平方米(长2.2米,宽1米)。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
罚款210.00元(人民币贰佰壹拾元整)
210.00元
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
2024-03-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