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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运鹤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21MA40FM6P9Q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扶沟县大李庄乡收费站南50米运通砼业有限公司院内大门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03
(2024)豫0721民初33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新乡县人民法院
2
2023-04-13
(2023)豫1621民初12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王*
扶沟县人民法院
3
2023-03-22
买卖合同纠纷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恩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扶沟分公司
扶沟县人民法院
4
2023-03-22
(2023)豫1621民初10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恩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扶沟县人民法院
5
2023-03-15
(2023)豫1621民初832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申泰建设有限公司
扶沟县人民法院
6
2023-01-11
(2023)豫16民终1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德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3-01-09
(2023)豫16民终1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德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3-14
(2022)豫1621民初5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扶沟县人民法院
9
2021-12-03
(2021)豫16民终58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广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09-07
(2021)豫1621民初30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广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扶沟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9-27
买卖合同纠纷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郸城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18
2023-04-14
(2023)豫1621民初12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3-03
2023-01-18
(2023)豫16民终1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德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3-03-03
2023-01-17
(2023)豫16民终1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德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2-04-02
2022-03-22
(2022)豫1621民初5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66777.6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2-10
2021-12-21
(2021)豫16民终58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广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6-28
2021-06-17
(2021)豫1621民初22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31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周西交罚字[2026]第0600019号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雪莉(执法证号:16140817073)张洪恩(执法证号:16140817082)通过调取技术监控数据发现:2025年05月20日15时48分59秒,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豫PL7026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行驶至西华县G230红花镇黄庄非现场执法点(G230线K1998+749米)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超限卸货点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型,车货总质量4885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31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17850kg,超限率57.58%。
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对当事人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决定给予 罚款柒仟元整 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6-06-04
2
豫周西交罚字[2026]第0600015号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雪莉(执法证号:16140817073)张洪恩(执法证号:16140817082)通过调取技术监控数据发现:2025年05月20日16时48分10秒,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豫PP8005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行驶至西华县G230红花镇黄庄非现场执法点(G230线K1998+749米)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超限卸货点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型,车货总质量4735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31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16350kg,超限率52.74%。
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对当事人 扶沟县通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决定给予 罚款陆仟伍佰元整 的行政处
6500.00元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6-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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