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代文山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2MA13PQU77U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长春东街美联财富广场写字楼四层403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17
(2023)内08民终93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征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市自然资行罚决字﹝2025﹞第G0017号
经调查,2025年8月29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辛民(执法证号:05100199052)、苏彦春(执法证号:05100199057)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万尚城(凤凰城《A-32-01、A-32-02地块》)项目的工作人员刘静进行现场询问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询问笔录》。工作人员刘静提供了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的《A-32-01、A-32-02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改--总平面布置图》、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万尚城7#楼工程概(预)算书》及巴彦淖尔市普汇工程测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核查并与上述资料比对,确认万尚城(凤凰城《A-32-01、A-32-02地块》)7#楼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影响了城市规划。
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西侧、宏丰街北侧开发建设的万尚城(凤凰城《A-32-01、A-32-02地块》)项目7#楼未按照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逾期未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行为,属于情节一般,决定给予当事人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下行政处罚:对你公司作出逾期未改正违法建设行为,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柒万伍仟捌佰壹拾捌元(758179×10%≈75818)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75820.00元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5-09-19
2
巴市自然资行罚决字﹝2025﹞第G0016号
2025年8月28日,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辛民(执法证号:05100199052)、苏彦春(执法证号:05100199057)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万尚城(凤凰城《A-32-01、A-32-02地块》)项目的工作人员刘静进行现场询问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询问笔录》。工作人员刘静提供了由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的《A-32-01、A-32-02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改--总平面布置图》、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万尚城5#楼工程概(预)算书》及巴彦淖尔市普汇工程测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核查并与上述资料比对,确认万尚城(凤凰城《A-32-01、A-32-02地块》)5#楼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影响了城市规划。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第四大类规划类第二条认定你单位的违法事实一般"对逾期不改正的,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逾期未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伍万肆仟柒佰零叁元(547032×10%≈54703)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54703.00元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5-09-19
3
巴自然资临罚决字﹝2025﹞第G0008号
经调查,2025年1月份至今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西侧、宏丰街北侧开发建设的万尚城(凤凰城《A-32-01、A-32-02地块》)11#楼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影响了城市规划。
对你公司作出逾期未改正违法建设行为,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叁万零贰佰叁拾元(604609×5%≈30230)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3023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6-06
4
巴自然资临罚决字﹝2025﹞第G0002号
经调查,2025年1月9日,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辛民(执法证号:05100199052)、苏彦春(执法证号:05100199057)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万尚城(凤凰城《A-32-01、A-32-02地块》)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张彦军进行现场询问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询问笔录》。项目负责人张彦军提供了由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的《A-32-01、A-32-02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改--总平面布置图》,却提供不出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核查并与上述资料比对,确认万尚城(凤凰城《A-32-01、A-32-02地块》)10#楼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影响了城市规划。
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西侧、宏丰街北侧开发建设的万尚城(凤凰城《A-32-01、A-32-02地块》)10#楼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逾期未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行为,属于情节一般,决定给予当事人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下行政处罚:对你公司作出逾期未改正违法建设行为,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壹万零贰拾(200395×5%≈1002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10020.00元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5-04-08
5
临住建罚决字(2023)SZ0001号
责令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令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9-25
6
临城综罚决字﹝2023﹞第(G0004)号
经查明,(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万尚城项目5#楼无规划审批手续建设,本局于2023年06月07日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又于2023年06月08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责令当事人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处罚如下: 一、对当事人巴彦淖尔市恒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违法建设行为给予280303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
280303.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