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高桥镇李绍菊理发照相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绍菊 | 注册资本:2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9MA6KQ7WJ6H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高桥镇高桥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武处罚〔2024〕270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2日米多兰昆明总代理处进“莎贝龙新概念魅力干胶”和“雪雅璐黑霸发胶王”两种化妆品到店内进行销售。超过使用期限限的化妆品的情况为:(1)莎贝龙新概念魅力干胶9瓶,净含量:420ml,生产日期:2020年9月28日,使用期限至:2023年9月28日,生产商:广东省增城市铭峰实业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福和镇泮吓村坪中公路边;进货数量9瓶,是进价5元/瓶,超过使用期限被查获9瓶,没有销售过,也没有用过,货值金额45元;(2)雪雅璐黑霸发胶王,规格:320ml,生产日期(批号):19073004E,有效期限至2022年7月30日, 生产商:广东省增城市铭峰实业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福和镇泮吓村坪中公路边;进货数量2瓶,进价是6元/瓶,超过使用期限被查获2瓶,没有销售过,也没有用过,货值金额12元。以上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共2个品种11瓶,货值金额57.00元,因未建立台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处罚如下:
一、没收“莎贝龙新概念魅力干胶”9瓶、“雪雅璐黑霸发胶王”2瓶;
二、罚款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上缴国库。
2000.00元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