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你的名字烧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代美红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324MA6Q6E3T94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幸福枫景A区A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南处罚〔2025〕135号
2025年9月18日下午,本局执法检查人员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过程中,对位于南华县龙川镇南华县龙川镇幸福枫景A区1-6号的南华县你的名字烧烤店进行检查时,在烧烤店内储物间的货架上查获以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经查实:1、河北食品金帆船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帆船”甜玉米罐头15桶,净含量为425克/桶,生产日期为2023年05月02日,保质期为24个月,进价为2.85元/桶,至检查时保质期已超过140天;2、盱眙菊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君狭”盱眙金汤蒜泥龙虾调料9袋,净含量为50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3年06月01日,保质期为12个月,进价为16.8元/袋,至检查时保质期已超过475天,以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93.95元。上述两个品种共计24桶(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已被本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押,南华县你的名字烧烤店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因为该烧烤店为个人经营,平时没有做账,所以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被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15桶“金帆船”甜玉米罐头、9袋“酱君狭”蒜泥龙虾调料(蒜香粉);二、处以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5000.00元
龙川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5-1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