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陈性琴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性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0100MA9H0R0L41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民生路5号34号楼1-2层附42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郑东市监处罚〔2026〕39号
经查,当事人购进并销售的涉案药品止嗽化痰颗粒(生产厂商: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剂规格:每袋3g,包装规格:盒6袋,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950002,产品批号:240503,生产日期:2024-05-09,有效期至:2026-10-31。)是该诊所后勤人员王建于2025年8月26日从“郑东益舒堂中医综合诊所”调货取得,共调货10盒(其中两盒追溯码:81613310332990102960、81613310332985299352)。未查验并留存 上述药品的随货同行单,未查验供货商“郑东益舒堂中医综合诊所”的相关资质,购进时未付货款,该批药品调货后直接上架销售,未在销售系统中录入药品追溯码。供货商“郑东益舒堂中医综合诊所”可以提供涉案止嗽化痰颗粒10盒的购货清单或随货同行单及产品检验报告等进货票据。
涉案的两盒“止嗽化痰颗粒”其中一盒于2025年8月28日09:01:29销售,追溯码:81613310332990102960,实际单价:38元,实际金额:38元;另一盒于2025年9月9日18:44:51销售,追溯码:8161331033298529935,数量:1,实际单价:36元,实际金额:36元。
调货剩余的8盒止嗽化痰颗粒当事人自述已通过日常诊疗全部销售完毕,止嗽化痰颗粒外包装无OTC标识,为处方药。可以提供处方,当事人不能提供销售记录,仅能提供医保结算记录。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医保结算记录,上述涉案药品止嗽化痰颗粒销售价格为38元/瓶,其中1瓶实际销售价格为36元/瓶。当事人于2026年5月18日将上述两盒涉案药品主动退还至郑州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汇款金额74元,故当事人货值金额为(38*9+36-74)304元,违法所得为(38*9+36-74)304元。医保部门仅对当事人医保追溯码重复结算进行扣除诊所2026年医保支付资格分处理,未做其它处罚。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事人系初次违法。
1、没收违法所得304元(大写:叁佰零肆元整);
2、罚款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元
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