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苟角镇杨燕自选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燕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1621MA6BB4HN5C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苟角镇百乐街7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岳市监处罚〔2025〕196号
当事人苟角镇杨燕自选超市取得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从事食品、化妆品经营。当事人于2021年3月从他人处以20元/瓶的价格购CHELLE清怡TM去屑护理洗发露(净含量:750克 委托方:广东宝凯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大道91号:被委托方:上海新高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阁大道91号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0112 产品执行标准:GB/T 29679 产地:广东省 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见标识:20231118N04174)3瓶。而后,当事人在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将上述产品置于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苟角镇百乐街76号的经营场所内,以30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共销售出CHELLE清怡TM去屑护理洗发露1瓶,在销售过程中,未制作销售记录。在CHELLE清怡TM去屑护理洗发露2瓶超过使用期限后,当事人仍将其置于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于2025年3月13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2025年3月13日,执法人员扣押了当事人超过使用期限的CHELLE清怡TM去屑护理洗发露2瓶。本案货值金额为60元,因当事人未制作销售记录,故无查明的违法所得。
一、对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罚款2200元(贰仟贰佰圆整);\n二、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CHELLE清怡TM去屑护理洗发露2瓶。\n
2200.00元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