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金淘速福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福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583MA34AXE85G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金淘镇金淘村甲头君悦首府3号楼1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6〕1130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的涉案商品:①“南孚聚能环5”5号碱性电池共计42粒,正面标有:南孚聚能环5,5号,5粒装,10年有效期;背面标有:南孚碱性电池5号LR6-5×1B/1.5V,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生产商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9号,客服电话:400-8873599,产品执行标准:GB/T8897.2,生产日期、有效期见电池体,电池体显示生产日期为2026-05。②“南孚聚能环5”7号碱性电池共计11粒,正面标有:南孚聚能环5,7号,5粒装,10年有效期;背面标注有:南孚碱性电池7号LR03-5×1B/1.5V,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生产商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9号,客服电话:400-8873599,产品执行标准:GB/T8897.2,生产日期、有效期见电池体,电池体显示生产日期为2026-02。
当事人于2026年6月份向一名上门推销的人员购买了上述涉案的“南孚聚能环5”5号碱性电池(生产日期:2026-05)、“南孚聚能环5”7号碱性电池(生产日期2026-02)各一盒,每盒内有电池60粒,进价均为72元/盒,售价均为2元/粒。由于购买时间过长,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进货票据。截至案发时,已售出“南孚聚能环5”5号碱性电池(生产日期2026-05)18粒、“南孚聚能环5”7号碱性电池(生产日期2026-02)49粒,总计销售额134元,剩余的“南孚聚能环5”5号碱性电池(生产日期2026-05)42粒、“南孚聚能环5”7号碱性电池(生产日期2026-02)11粒被本局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扣押。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涉案电池供货者的相关联系方式及有效进货单据,也无法提供“南孚”、“聚能环”的商标授权材料。
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涉案电池包装上标有“@00ae@”、“”,且涉案产品外包装及标示生产厂家等相关标签均与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生产的“南孚”电池相同。本局依法委托商标注册人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对上述被扣押的电池进行协助辨认。2026年7月30日,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出具了鉴定证明(编号:(2026)南孚606158号),鉴定结论为:上述南孚碱性电池经我公司鉴定人鉴定,不是我公司生产以及授权单位生产的产品,经确认为侵犯我公司商标“南孚”专用权的产品。以未销售侵权商品的标价计算,上述涉案电池违法经营额240元,违法所得134元。
另查,当事人此前未因同一性质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过。
1、没收侵权商品[涉案的“南孚聚能环5”5号碱性电池(生产日期2026-05)42粒、“南孚聚能环5”7号碱性电池(生产日期2026-02)11粒]。2、没收违法所得134元。3、罚款200元。
200.00元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