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杨彦龙运输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彦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7FKMP6E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榆树市米兰阳光小区12栋1单元3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告字〔2025〕67号
榆树市杨彦龙运输户未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
当事人未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本案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属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鉴于当事人违法情节轻微并积极配合调查,拟对当事人依法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之规定,建议拟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等权利。
1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