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利涞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学彬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000325852615B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兴业路16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12
2021-07-12
(2021)黑1003民初904号
服务合同纠纷
高*、牡丹江利涞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7-16
2021-07-12
黑1003民初904号
服务合同纠纷
高*与牡丹江利涞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牡环罚﹝2025﹞27号
我局通过牡丹江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对你单位进行非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于2024年12月18日出具的合格机动车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为231003132412181539325031)存在异常情况,你单位采用自由加速法对车牌为黑C3F638的柴油车进行检测时车辆实测转速未达到额定转速(检测报告中载明额定转速为2800r/min,但实测转速为1064r/min),后续我局通过牡丹江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进一步核查检测数据,发现黑C3F638检测过程中转速曲线异常平稳,无法体现出机动车检测所要求的自由加速过程,以上情况均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的规范要求,存在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通过调查确定,你单位收取黑C3F638的机动车检测服务费为500元。
1.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佰元整
100000.00元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03-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