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妙帅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钟滢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1MAABXQBG7Q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街道檬子东路10号(物流分拣加工厂房)二楼0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1
(2024)渝0155民初3979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重庆妙帅食品有限公司
刘**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2
2024-10-12
(2024)渝0101民初119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开州区宏伟冷冻水产门市
重庆妙帅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3
2024-09-10
(2024)渝0155民初3979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重庆妙帅食品有限公司
刘**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4
2024-09-06
(2024)渝0101民初119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开州区宏伟冷冻水产门市
重庆妙帅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5
2024-07-18
(2024)渝0101民初92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妙帅食品有限公司
万州区云熙台七掌柜火锅店,邓**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6
2024-07-15
(2024)渝0155民初1935号
合伙合同纠纷
吴**
钟**,钟*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7
2024-04-17
(2024)渝0155民初13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妙帅食品有限公司
何**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9-15
2025-04-08
(2025)渝0101民初1939号
不当得利纠纷
重庆妙帅食品有限公司与方**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5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4〕473号
当事人于2021年8月20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于2021年10月14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5001011037076),于2022年7月4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0450010150100)后,在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街道檬子东路10号(物流分拣加工厂房)二楼01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所生产的食品类别为肉制品,类别名称:预制调理肉制品,品种明细是冷冻预制调理肉类:猪、牛、羊肉,有效期至2027年7月3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钟滢长期未参与该公司生产经营业务,该公司直接负责生产经营业务的主管人员为钟昌雄。当事人生产的肉卷产品主要有钟云龙精品肥牛卷(规格:150g/盒)、钟云龙雪花肥牛卷(规格:258g/盒)、钟云龙风味肥牛卷(规格:20010g/盒)、钟云龙风味肥牛卷(规格:40010g/盒)、钟云龙风味肥牛卷(规格:2.5kg/袋)、钟云龙雪花肥牛卷(规格:2.5kg/袋)、钟云龙精品肥羊卷(规格:150g/盒)、钟云龙风味肥羊卷(规格:208g/盒)、钟云龙风味肥羊卷(规格:2.5kg/袋),钟云龙雪花肥牛卷(规格:208g/袋)、钟云龙风味肥牛卷(规格:200g/盒)。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2月26日提出增加冷冻预制调理肉制品:冷冻预制调理畜禽肉制品(分切)许可的申请,以期增加禽肉制品的生产许可,经专家现场审核,未通过。当事人从2023年12月1日起,生产经营含有鸭肉成分的钟云龙风味肥牛卷(规格:20010g/盒)、钟云龙风味肥牛卷(规格:40010g/盒)、钟云龙风味肥牛卷(规格:2.5kg/袋)、钟云龙风味肥羊卷(规格:208g/盒)。同时,当事人生产预制调理肉制品的实际流程为:从供货商采购来的肉砖收货入库---工人领料后,将肉砖放入肉卷机进行切卷---用电子秤称重计量---放入包装盒内,盒装的产品进行覆膜,袋装的产品进行封口。未按当事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时所提供的生产工艺流程图进行生产。另查明,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14日现场查获的产品中,当事人生产的钟云龙风味肥牛卷(规格:200g10g)、钟云龙风味肥牛卷(规格:400g10g)标注有委托生产关系。钟云龙风味肥牛卷(规格:200g10g)、钟云龙风味肥牛卷(规格:400g10g)、钟云龙雪花肥牛卷(规格:2.5千克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合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钟云龙风味肥牛卷(规格:20010g/盒)77盒、钟云龙风味肥牛卷(规格:40010g/盒)40盒、钟云龙雪花肥牛卷(规格:2.5千克/袋)6袋,钟云龙精品肥牛卷(规格:150g/盒)244盒,钟云龙雪花肥牛卷(规格:258g/盒)3盒、雪花肥牛(规格:25kg/箱,商标:牛羊佬)17件加6块。3.罚款101000元。4.没收违法所得1232元。5.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101000.00元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2
2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3)497号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3年2月6日以来,销售给重庆海友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有“精选肥牛卷/牛肉卷”(500g/盒)、“刀禾鲜雪花肥牛”(300g/盒)、“刀禾鲜羊肉卷”(150g/盒)共3种食品涉嫌标签含有虚假内容。
另查明,2023年2月17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库房内的刀禾鲜雪花肥牛(300g/盒,售价9元/盒)64盒,2023年3月28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生产的“精选肥牛卷/牛肉卷”(500g/盒,售价11.2元/盒)244盒标注的生产日期与真实生产日期不符,属于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再查明,2023年2月17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库房内的刀禾鲜雪花肥牛(300g/盒,售价9元/盒)64盒、精选肥牛卷/牛肉卷(500g/盒,售价11.2元/盒)148盒;2023年3月28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成品库的精选肥牛卷/牛肉卷(500g/盒,售价11.2元/盒)276盒、刀禾鲜雪花肥牛(300g/盒,售价9元/盒)87盒、雪花肥牛卷(258g/盒,售价11.5元/盒)29盒、雪花肥牛卷(208g/盒,售价8.5元/盒)379盒、精品肥牛卷(150g/盒,售价7元/盒)202盒、精品肥羊卷(150g/盒,售价8.5元/盒)167盒和用于生产上述食品的食品原材料惠选肥牛(海之隆中澳和鑫)、雪花肥牛(伊嘉美)、雪花肥牛(鑫阔展),经检验检出鸭源性成分。当事人因采购的食品原料含有鸭肉源性导致所生产的食品含有鸭肉源性,但标签配料表中未标注鸭肉成分,属于生产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没收相关物品
113479.15元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