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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多普乐百货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韦开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302MAA7ENNB75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五山镇五山街(中国邮政快递后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3﹞140017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12月开始取得经营资质,主要从事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当事人在未索要相关进货票据情况下,共购进12盒“三元小厨青介辣调味酱”(净含量:43克,保质期:18个月,生产商:广东兴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0411),购进价格为3.5元/盒。由于当事人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未能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6天的上述1个品种1个批次共8盒食品,并与其他正常保质期内的食品混合摆放待售。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已销售了4盒上述“三元小厨青介辣调味酱”,销售价为5元/盒。上述1个品种1个批次共8盒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40元。因当事人未能提供销售记录,故无法认定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销售数量,无法核算违法所得。 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案发后,当事人采取整改措施,对超市内在售商品进行全面检查,下架临期食品,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截至调查终结时,未收到群众对当事人销售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投诉和不良影响的反映。
1.警告; 2.没收被我局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1个品种1个批次共8盒“三元小厨青介辣调味酱”; 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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