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俏巴渝喜宴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超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2MA5XDXGH8K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东部新城通惠大道18号红星爱琴海购物中心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綦江市监处罚〔2026〕300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东部新城通惠大道18号红星爱琴海购物中心开展经营活动,店招牌名称为“俏巴渝”,经营范围为:冷食类食品制售(含肉类冷食);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糕点);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配酒,不含自酿酒制售,含鲜榨饮品);热食类食品制售。
2026年2月4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使用的“姜”进行抽样。抽样数量(含备样)2.5kg,备样1.5kg,单价10元/kg,抽样人员当即制作了《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经检验,2026年2月28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姜”的《检验报告》(№:A2260037441
119007C),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第2页(序号6)载明的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计量单位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268,单项判定:不合格。我局(通惠市场监管所)在收到该报告后,于2026年3月4日送达至该公司营业场所,同时还送达了《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编号:A2260037441119007C)。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抽检批次的“姜”已经使用完毕,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
现查明,上述抽样批次“姜”是当事人于2026年2月4日从散摊临时购进的,共购进了3kg,购进价格为10元/kg,购进金额:30元,购进时,未记录供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当事人购进后存放在经营场所内蔬菜架。抽样人员2026年2月4日抽样时,抽样样品数量为2.5kg,价格为10元/kg,抽样人员按照10元/kg支付了购样费用共计25元。抽样后,剩余0.5kg。“姜”用于食品、菜品的配料所使用,作用是提味,没有单独出售或收费,且无法确定“姜”在不同食品、菜品中的使用量,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因此,货值金额以购进价格为准,认定当事人购进使用上述不合格姜3kg,货值金额为3kg×10元/kg=3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3000.00元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