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博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571460916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6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12-25
产品责任纠纷
孙**
冠運旅遊有限公司AIRMASTERSTRAVELLIMITED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2
2026-11-30
(2026)川7101民初14049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赵**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凌智电子有限公司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3
2026-11-30
(2026)浙01民初2195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杭州泰潼商贸有限公司
晋江威达健鞋业有限公司,泉州守要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泉州承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6-11-24
(2026)赣0113民初197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范**
深圳乐棋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5
2026-11-23
(2026)浙0110民初21039号
侵权责任纠纷
盛**
上海茅昏商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6
2026-11-20
(2026)浙0110民初19995号
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
深圳市脸萌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厦门贺则绘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7
2026-11-18
(2026)浙0110民初1982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泉州然策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8
2026-11-18
侵害商标权纠纷
张**
王**,深圳旭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余**,义乌市溪萝服饰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嘉豪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丰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9
2026-11-13
(2026)粤0307民初34285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朱栈(上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陈**,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蔻薇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10
2026-11-12
侵害商标权纠纷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9-30
(2026)浙0110民初5914号
侵害出版者权纠纷
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
成都翰林山居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
2026-09-30
(2026)川7101民初14049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赵**
深圳市凌智电子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3
2026-09-29
(2026)浙0110民初21039号
侵权责任纠纷
盛**
上海茅昏商贸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4
2026-09-29
侵害商标权纠纷
张**
深圳丰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旭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嘉豪科技有限公司;王旭东;余明飞;义乌市溪萝服饰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义乌市人民法院
5
2026-09-29
(2026)浙0110民初5910号
侵害出版者权纠纷
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
聊城隆锐科商贸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6
2026-09-28
(2026)粤0192民初530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叶**
山东赛舞商贸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广州互联网法院
7
2026-09-28
(2026)浙0110民初1268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
吉林省赛致商贸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8
2026-09-23
(2026)浙0110民初1982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安德阿镆有限公司(UNDER ARMOUR,INC.)
泉州然策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9
2026-09-22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深圳蕉内设计有限公司
东莞祥森达制帽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6-09-17
(2026)浙01民初2195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杭州泰潼商贸有限公司
晋江威达健鞋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8-05
2026-08-03
(2026)浙0192民初2002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陈*与某乙公司,某甲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民事案件
2
2026-07-21
2026-07-21
(2026)浙0624民初351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戴尼士体育(上海)有限公司与某甲公司,浙江某平台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民事案件
3
2026-07-03
2025-12-26
(2025)浙0110民初3301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某甲公司与徐*,某乙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民事案件
4
2026-07-03
2026-01-07
(2025)浙0110民初3293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
某甲公司与戚*、吕*、某乙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
民事案件
5
2026-07-02
2025-10-11
(2025)浙02民初527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平湖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与浙江某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6-06-30
2024-12-26
(2024)浙民终1098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司等与上海智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由某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与浙江天某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民事案件
7
2026-06-10
2026-04-14
(2026)闽0502民初2202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东莞某有限公司;泉州某有限公司;浙江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其他
民事案件
8
2026-06-10
2025-11-19
(2025)浙0381民初19161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东莞某有限公司;苍南县某有限公司;浙江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6-06-10
2026-04-24
(2026)浙民终28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康某有限公司与夏某服饰有限公司、浙江天某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国市监处罚〔2026〕19号
当事人系“天猫”平台的经营主体,已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备案及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当事人作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经查,当事人平台内裱花蛋糕经营者中,49家在入驻时未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207家仅上传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或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不含裱花蛋糕。当事人未依法对上述256家食品经营者履行资质审查义务,致使其进入平台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违法行为,涉及店铺256家,产生的交易额共计76781399.37元,平台从上述店铺取得的违法所得合计为2693257.14元。
另查明,重庆转单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梦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转单平台)作为服务商入驻当事人平台,提供转单服务。当事人授权转单平台订单信息查询和物流发货权限,使其可通过API接口调用订单数据,帮助使用上述转单平台的商家(以下称转单店铺)实现“一键转单”功能,即允许转单店铺将消费者订单转交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餐饮食品消费具有特殊性,消费者基于对特定店铺的品牌信誉、制作特点、卫生条件等信任而选择下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餐饮食品,不得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转单店铺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违规转单违反上述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当事人作为电商平台,与上述两家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
当事人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违法行为,涉及转单店铺38家,其中17家店铺所产生的违法所得已计入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违法所得中,因此不再重复计算。其余21家店铺在天猫平台产生交易额,当事人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行为的违法所得为1449582.34元。
1.没收违法所得4142839.48元;
2.对当事人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罚款2000000元;
3.对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罚款25600000元;
罚没合计:31742839.48元(叁仟壹佰柒拾肆万贰仟捌佰叁拾玖元肆角捌分)
4.责令当事人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6个月。
27600000.00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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