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嵊州市金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苏林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3749048102E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黄泽镇三王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2-15
(2019)浙0683民初3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金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云龙镇协祥机械配件厂
嵊州市人民法院
2
2019-01-15
(2019)浙0683民初3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金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云龙镇协祥机械配件厂
嵊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0-30
2018-06-26
(2018)浙0683民初47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俞**与王**、嵊州市金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路政罚﹝2025﹞0261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01日17时30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07(秀洲-仙居)绍兴方向K141+000检查时发现嵊州市金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嵊州市金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瑞丰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225.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