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鸿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邝东生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9MA266YQFXK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笠泽路189号-1217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9
服务合同纠纷
曹**
江苏鸿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
2025-07-07
(2025)苏0509民初5305号
曹**
江苏鸿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3
2025-05-26
(2025)苏0509民初5305号
服务合同纠纷
曹**
江苏鸿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20
服务合同纠纷
曹**
江苏鸿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
2025-08-07
(2025)苏0509民初5305号
服务合同纠纷
曹**
江苏鸿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3
2025-05-20
(2025)苏0509民初5305号
服务合同纠纷
曹**
江苏鸿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吴人社察罚字﹝2024﹞第11号
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8-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2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9-1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