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肖勇军--常德市桃源县杨溪桥乡杨溪桥村河堤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勇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725MA4MBLNU3W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常德市桃源县杨溪桥乡杨溪桥村河堤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桃市监案处字〔2023〕303号
经查:2023年3月20日,本局委托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位于常德市桃源县杨溪桥乡杨溪桥村河堤组的经营场所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3年4月11日,本局收到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当事人经营的豆角(豇豆)和生姜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No:AFSQD030619020C、No:AFSQD030619013C,豆角(豇豆)检验结论为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生姜的检验结论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2023年4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将上述两份《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在经营场所内发现在售的豆角(豇豆)和生姜,均已销售完毕,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且认可上述检验结果。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该批次豆角(豇豆)5kg,购进价为11元/kg,零售价为14元/kg,该批次生姜10kg,购进价为14元/kg,零售价为16元/kg,共计货值金额230元,违法所得35元。
1.没收违法所得35元; 2.罚款人民币2965元,上缴国库。
2965.00元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1-08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