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闽诺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秋英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53MAACC7YG86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城南大道727号5幢(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28
2023-08-22
(2023)渝0153民初3248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胡**与重庆闽诺食品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荣昌市监处罚〔2023〕664号
经查: ="2023年09月06日,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重庆市奉节县永乐镇酒溜村4组的奉节县多购超市内对当事人生产的山椒猪皮(生产日期为2023年7月4日,规格为30克袋)进行了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样品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其中的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2726_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2023_03090135)。 2023年9月18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3年安徽省转移支付监督抽检计划》有关要求,对位于蚌埠市淮上区义乌商贸城2楼区7街008009号的蚌埠市淮上区鑫俊食品商行销售的由当事人生产的山椒猪皮(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10日,规格为28克袋)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样品经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其中的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2726_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20230740)。 2023年9月25日和2023年10月23日从《食品安抽检系统》上收到并下载了两份不合格的检验报告。2023年9月26日和2023年10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分别将两份不合格的检验报告送达给了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也未提出复检申请。 2023年10月19日,我们执法人员去当事人的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有以下的问题:1、煮制车间煮锅下方地面有污迹,卫生不整洁;2、更衣间内的洗手水龙头损坏,不能正常使用;3、预处理间排水沟堵塞;4、地面清洁用的消毒剂(二氧化氯)存放在内包装里;5、煮制锅外表层有污垢,维护保养较差;6、工人从物流口直接进入抖和车间;7、原料未离地离墙堆放。在生产现场我们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渝荣昌市监责改字【2023】42号)并给予了警告((渝 荣昌市监当罚【2023】142号),要求当事人在2023年10月22日之前改正,2023年10月23日,我们执法人员再次去当事人生产现场进行回访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对前述的问题仍未进行整改落实。";2023年09月06日,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重庆市奉节县永乐镇酒溜村4组的奉节县多购超市内对当事人生产的山椒猪皮(生产日期为2023年7月4日,规格为30克袋)进行了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样品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其中的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2726_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2023_03090135)。 2023年9月18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3年安徽省转移支付监督抽检计划》有关要求,对位于蚌埠市淮上区义乌商贸城2楼区7街008009号的蚌埠市淮上区鑫俊食品商行销售的由当事人生产的山椒猪皮(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据,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生产15天(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2、没收违法所得1010元;3、罚款元65000。
65000.00元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