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城关镇梨女五金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玉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24MA7N0KTW1X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健康北巷70栋104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水河市监处罚〔2025〕36号
当事人于2025年7月2日左右,向上门推销人员购进了3套“花洒软管组合套装”,购进价格为10元每套,销售价格为15元每套。购进后销售了1套,现场发现无软管的1套“花洒软管组合套装”是当事人以10元的价格将软管向顾客进行了销售。上述“花洒软管组合套装”当事人未能提供供货方有效资质、购进票据及检验合格证明。
案件性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序号CWL01-2021“产品名称:沐浴器,适用范围:适用于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冷、热水供 水管路末端,公称压力(静压)不大于1.0MPa,介质温度为 4℃-90℃条件下的盥洗室(洗手间、浴室)、淋浴房等卫生设施上使用的淋浴器(含花洒或花洒组合)。不适用于自带加热装置的淋浴器和恒温淋浴器。依据的水效标准:GB 28378-2019《淋浴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实施时间:2022年7月1日”之规定,花洒软管组合套装属于目录内产品,应当标注水效标识。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列入《目录》的产品,验明产品水效标识,不得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不得伪造或者冒用水效标识。”之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及第三十六条“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之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销售无生产厂厂名、厂址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的违法行为。
500.00元
清水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