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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海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9240134699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海湾张家沟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4-27
(2020)川0191民初69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神木市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
开江县泰和煤矿(普通合伙)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1-04-01
(2021)晋0929民初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百诺矿业有限公司
神木市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
岢岚县人民法院
3
2020-09-18
(2020)川0191民初69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神木市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
开江县泰和煤矿(普通合伙)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0-09-18
(2020)川0191民初69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神木市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
开江县泰和煤矿(普通合伙)
四川省人民法院
5
2019-11-25
(2019)陕08民终4567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柳塔支公司
神木县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9-11-25
(2019)陕08民终4501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柳塔支公司
神木县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9-11-25
(2019)陕08民终4501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
神木县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19-04-16
(2019)渝0113民初41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平山矿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神木县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11
2022-03-18
(20202)晋0929执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百诺矿业有限公司、神木市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2
2021-07-15
2021-04-29
(2021)晋0929民初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山西百诺矿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神木市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41111.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14
2020-08-27
(2020)宁01民初1279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浩珂科技有限公司与神木市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9-24
2019-07-28
(2019)陕0881民初4359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神木县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柳塔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460013.65元
民事案件
5
2019-09-24
2019-08-21
(2019)陕0881民初4357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河畔煤矿与人保公司大柳塔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262729.79元
民事案件
6
2019-08-28
2019-06-17
(2019)陕0881民初4358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孙家岔河畔煤矿与人保榆林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6-27
2019-04-11
(2019)渝0113民初4117号
重庆平山矿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神木县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5-12-15
2015-12-15
(2015)徒辛商初字第0132号
江苏凯力德科技有限公司与神木县孙家岔镇海湾村河畔煤矿买卖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矿安监陕煤一罚﹝2026﹞10032号
1.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煤矿在需要探放水的区域进行采煤作业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探放水。煤矿布置有5209综采工作面,2026年4月14日完成的物探显示5209综采工作面切眼外侧存在JS1低阻异常区(异常区距离切眼0m至40m范围,影响面积1253㎡),推断为采空区局部积水影响所致,6月6日至8日该工作面共回采6.9m,至今未开展钻探验证工作;2.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串联通风。在5209综采工作面切眼采用爆破预裂顶板期间,5210切眼掘进工作面的回风串入5209综采工作面,造成5209综采工作面和5210切眼掘进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可靠,风流紊乱;3.辅助装药PP聚丙烯管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前未进行矿用安全性能检测,且不具备阻燃性;4.5210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与5210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共用一段巷道回风,未实行独立通风;5.5210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约100m范围内的巷道未打帮部锚杆,5210回撤巷掘进工作面已掘进40m两帮未挂网未打锚杆支护,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支护距迎头不超过30m的规定;锚索支护滞后门式支架5.5m,违反《5210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锚索支护滞后门式支架不得超过4m;6.井下1#联络巷40#风门损坏,风门杠杆掉落在底板,门扇变形严重,不能完全关闭(未造成风流短路);7.二部带式输送机机尾的烟雾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安装在滚筒下风侧约15m处联络巷的50号风门调节风窗上部,未安装在巷道里。
1.责令煤矿停产整顿7日,组织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排查井下所有物探异常区域,严格执行探放水设计。对煤矿企业处罚款人民币壹佰陆拾陆万元整(¥1,660,000.00);2.责令煤矿停产整顿15日,组织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封闭5210切眼掘进工作面和5209综采工作面之间的巷道,优化通风系统,杜绝违规串联通风。对煤矿企业处罚款人民币壹佰陆拾陆万元整(¥1,660,000.00);3.对煤矿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4.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5.对煤矿处壹万元的罚款(¥10,000.00);6.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7.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责令煤矿停产整顿15日(2026年6月24日0时0分0秒至2026年7月9日0时0分0秒),组织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排查井下所有物探异常区域,严格执行探放水设计:封闭5210切眼掘进工作面和5209综采工作面之间的巷道,优化通风系统,杜绝违规串联通风。合并罚款人民币叁佰叁拾玖万捌仟元整(¥3,398,000.00)。河畔煤矿和矿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对其中载明的事故隐患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处罚决定均无异议,已申请主动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为加快隐患整改闭合进度,提高整改质量,消除违法后果,河畔煤矿已申请尽快对该矿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承诺书扫描件已上传至执法系统影音证据。
5104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6-06-23
2
陕﹝神木﹞煤监管罚﹝2026﹞056015号
1.5208综采工作面设备列车,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电池电源(工作面电液控系统备用电源,馈出电压127V)馈出线路上无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未装设检漏保护装置;2.中央水泵房,主排水泵控制回路无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分别1.处煤矿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2.处煤矿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90000.00元
神木市能源局
2026-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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