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火烧铺矿羊场坡井区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海波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MA6DKHFN9W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火铺镇李子树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9-15
(2021)黔0281民初8174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刘**
贵州火烧铺矿羊场坡井区煤业有限公司,方**
盘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30
2021-08-09
(2021)黔0281执1542号
其他案由
贺**、贵州火烧铺矿羊场坡井区煤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8-27
2021-08-11
(2021)黔0281执1654号
其他案由
张**、贵州火烧铺矿羊场坡井区煤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8-20
2021-08-11
(2021)黔0281执1835号
劳动争议
何**、贵州火烧铺矿羊场坡井区煤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矿安监黔煤执一罚﹝2026﹞6号
1.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1103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采用吊挂4根前探梁的方式作为临时支护,作业规程规定吊具由槽钢、大链、固定螺栓组成,现场吊具仅有大链;工作面采用锚杆(索)网支护,检查时,有3根锚杆锚盘未紧贴岩面,且未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顶板离层监测;2.11035运输巷溜煤(矸)眼上口处未设置防止人员、物料坠落的设施;3.为11036运输巷、1103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供风的局部通风机金属外壳未设置保护接地;4.1103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第49节风筒处瓦斯抽放管低洼点未设置放水器;5.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11125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职工徐国进携带的自救器压力为3Mpa,不满足不小于18Mpa的要求。(2)11036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风筒在11125回风联络巷处破损漏风;现场测试该工作面T2处安设的风速传感器,堵住进、出风口后,风速传感器显示值从1.65m/s下降至0.88m/s后不再下降。(3)1103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第一部带式输送机超温洒水装置未接入水管,现场测试时不能正常洒水;该工作面风筒末端设置的风筒传感器未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吊挂,经现场测试,不能有效监测风筒有风、无风状态;6.煤矿未每年进行1次“三量”统计和分析,上一次统计和分析时间为2024年12月;7.原厨子田煤矿和原新寨煤矿开采的1#煤层采空区内留设有边界煤柱,截至2026年1月14日,1103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已掘进608m,在K0+843m~K0+893m段受边界煤柱影响,不在保护层开采范围内,煤矿未将煤柱尺寸准确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瓦斯地质图上,未在瓦斯地质图上标出煤柱的影响范围;8.煤矿通风瓦斯日分析不到位。2026年1月5日至8日,对1103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开展突出危险性预测时,1月5日测定K1值为0.13、1月6日测定K1值为0.29、1月8日测定K1值为0.34,K1值出现明显变化,煤矿未对异常现象进行分析、查明原因;9.11124运输巷密闭墙(21#)受采动影响,封闭不良,墙体开裂,煤矿未加强对密闭墙的维护和检修,且在密闭墙前存放油桶;10.井下使用润滑油不符合规定,1730水仓入水口处存放的润滑油油桶未使用桶盖盖严;11.煤矿提供虚假资料。2026年1月13日现场检查时:(1)煤矿提供的《高分子注浆材料管理制度》出现安全监察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等内容,经核实,该管理制度为检查人员要求煤矿提供时,由通防科技术人员临时编制。(2)煤矿提供的《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检查记录》检查人均为张锦,查询签字字迹,不是同一人签字,经核实,2025年7月11日、2025年10月12日、2026年1月2日地面消防材料库设施设备检查记录为检查时煤矿技术人员临时填写,实际煤矿未对地面消防材料库设施、设备进行检查。
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元整(¥245,000.00),警告
24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6-02-04
2
矿安监黔煤执一罚﹝2025﹞143号
1.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查维修。(1)11035运输巷第二部带式输送机中部面皮带跑偏,防跑偏保护装置失效;18#H架面托辊连接处缠绕编织袋,转动部位卡滞运行。(2)11035回风巷带式输送机机尾段底皮带与底部积存的浮煤浮矸摩擦运行。(3)1625车场在用的1辆花栏车两端设置的碰头突出的长度均小于100mm,现场检查时,碰头已磨平;2.风速传感器安设位置不符合规定,11125运输回风联络巷掘进工作面风速传感器安设在防突风门往里3m处巷道帮上,前后10m内断面有变化,不能准确计算风量;3.2025年11月25日现场检查时,11125运输回风联络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风筒末端设置的风筒传感器未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吊挂,经现场测试,不能有效监测风筒有风、无风状态;4.1625车场采用轨道机车运输,2025年11月25日现场检查时,司机离开座位未取下控制手把;5.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2025年11月25日现场检查时:(1)1103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施工的临时避难硐室内有3根锚杆锚盘未紧贴岩面。(2)11125运输回风联巷掘进工作面采用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中间前探梁防滑钢丝绳固定在距离底板1.5m高的巷帮上,不能有效防止前探梁下滑。(3)11035切眼前探梁临时支护为“三梁七扣”,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三梁九扣”,且未采取防滑措施;距迎头5米处的钢带只打设了一根锚索,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打设三根锚索。(4)11036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迎头往外3m段巷道两帮未打设锚网支护,不符合《11036回风巷变更支护安全技术措施》永久支护紧跟迎头的要求;(5)11036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的3根铝合金前探梁使用大链吊挂,且尾端未打孔,钢丝绳捆绑在前探梁上,不符合《11036回风巷掘进作业规程》使用自制吊具固定前探梁和前探梁尾端打孔固定钢丝绳的规定;6.煤矿使用的蓄电池机车在1625车场充电,未设置专用充电硐室;7.11035回风巷临时避难硐室内未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的有线调度电话;8.抽查煤矿在用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有2台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4日,已过期;9.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抽查钻孔验收小票,11035切眼掘进工作面2025年10月20日施工第三循环探放水钻孔的施钻人员王维恒未持有煤矿探放水作业操作证;10.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煤矿编制的《11轨道斜井使用JKN-3×2.2P永磁电机内装式矿井提升机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规定一次最大串车提升数量为3辆,查看11轨道斜井井口车场视频,2025年11月24日16时41分,一次串车提升数量为4辆花栏车,且未使用保险绳;11.煤矿对井下产生粉尘的作业,未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控制粉尘危害。11036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内、外喷雾损坏,不能使用;12.1730水平运输巷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人员需跨越带式输送机接冲尘水管,未设过桥;11036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第一、三部带式输送机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未设过桥;第三部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未安设防护栏及警示牌;13.11125运输回风联巷爆破作业使用的爆破母线存在明接头。
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玖仟元整(¥279,000.00),警告。
279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12-11
3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5﹞75号
1.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2025年6月25日现场检查时:1520管子道掘进工作面迎头往外3m范围内有7颗锚杆锚盘未紧贴岩面,2颗锚杆未出扣;2.煤矿对井下产生粉尘的作业,未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控制粉尘危害。1520主水仓掘进工作面风、水管路、设备及风筒上粉尘沉积,厚度超2mm。1520主水仓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喷雾降尘装置不能雾化,降尘效果差;3.入井人员工作服无反光标识。2025年6月25日现场检查时:1520主水仓掘进工作面二部带式输送机司机张培兴所穿工作服无反光标识;4.11轨道斜井为倾斜井巷,使用串车提升运输物料,2025年6月25日现场检查时,矿车已提升至井口车场,跑车防护装置未关闭;5.矿井井上、下配电系统图标注内容不全,未随着情况变化进行更新。井上供电系统图中主通风机房无辅助设备(电动蝶阀)的供电线路图;井下供电系统图中+1625m北翼放水巷局部通风机供电电缆延长后,未重新根据实际电缆长度计算最远端两相短路电流;6.11轨道斜井、1835车场、1835机轨石门、+1625m南翼放水巷、+1625m北翼放水巷采用单轨吊车运输,没有根据起吊重物的最大载荷设计起吊梁和吊挂轨道,且使用前未经机电运输管理部门验收;7.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1625m北翼放水巷风门变形,关闭不严。(2)人员出入井走廊安设的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唯一性检测闸机两道挡板间距过大,间距达300mm,不能阻挡未按要求携带标识卡的人员出入井;8.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2025年6月年25日在南翼瓦斯鉴定巷现场测试时:(1)对南翼瓦斯鉴定巷T2甲烷传感器和CO传感器进行现场调校,安全监控系统发生瓦斯超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时,不能与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联动;(2)用手堵住南翼瓦斯鉴定巷风速传感器进、出风口,风速下降至1.5m/s后无变化;9.南翼瓦斯鉴定巷掘进工作面迎头涌水量为21m³/h,煤矿未进行水温、水量、水质和水压(位)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10.2025年6月25日入井检查时:1520主水仓掘进工作面当班掘进队长黄正军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11.南翼瓦斯鉴定巷过反向风门墙垛的带式输送机通道的逆向隔断装置与巷帮U型棚支架卡死,不能放下
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警告
19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7-08
4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5﹞22号
1.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南翼瓦斯鉴定巷使用带式输送机运输,在第31节风筒处有2个皮带底托辊与底板浮煤摩擦。(2)11行人斜井带式输送机部分面皮带托辊有线绳缠绕。(3)2025年2月19日检查时,现场测试1121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急广播,不能使用。(4)南翼瓦斯鉴定巷使用综掘机掘进作业,综掘机内喷雾失效,外喷雾雾化效果差;2.煤矿未及时清除11214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瓦斯抽采管路上的粉尘,粉尘堆积厚度超2mm;3.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11214采煤工作面1#、2#液压支架顶梁侧护板的错茬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三分之二,第26#、27#、32#液压支架护帮板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紧贴煤壁;4.11214采煤工作面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采煤机停止工作,未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5.井下巷道失修。(1)1730机轨石门11#密闭往外10米处有3架U型棚卡缆脱落,支护失效;(2)南翼瓦斯鉴定巷风门往里20—30m段巷道U型棚倾斜、变形,未及时维修;6.1121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的低负压抽采管路有2个“留管头”封堵不严密,存在漏气;7.11运输上山使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2025年2月19日入井检查时,有2名职工未在乘人站点上车
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0.00),警告
14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3-07
5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4﹞132号
1.煤矿设备未定期检查维修。2024年11月12日入井检查时,11运输上山带式输送机驱动滚筒被一层10mm厚的泥煤包裹,未处理;行人斜井架空乘人装置1730乘人站通信信号装置损坏;2.北翼放水巷掘进工作面采用锚网索支护,工作面迎头往外10m段顶板破碎,未加强支护;3.2024年11月12日入井检查时,北翼放水巷带式输送机司机王小文在未对带式输送机停电闭锁情况下违章处理托辊;4.北翼放水巷探放采空区积水,未使用止水套管;5.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2024年11月12日入井检查,11214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71#与72#、64#与65#液压支架“咬架”,第72#、65#液压支架未接顶;1121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加强支护段长度小于作业规程规定的20m要求(现场实测18m);6.2024年11月12日入井检查,抽查突出煤层的11214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工邹学章,其未掌握突出预兆;7.11214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刮板输送机与1730机轨石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搭接处没有照明;8.1633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T4甲烷传感器悬挂在距离进风分风口5m位置,不符合规定;9.矿井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粉尘传感器未定期调校;10.北翼放水巷掘进工作面T1、T2、T4甲烷传感器在2024年10月22日甲烷电闭锁试验后,2024年11月8日才进行甲烷电闭锁试验,超过15天;11.2024年11月12日,北翼放水巷掘进工作面进行T2甲烷电闭锁调校试验,瓦斯超限后,人员定位卡未报警,应急广播系统未发出应急指令;12.地面工业场地4台空气压缩机的温度传感器未接入安全监控系统,温度超限时,不能自动声光报警,并切断压风机电源;13.1730水泵控制供电系统中水泵设备控制系统馈电开关上分接有照明综保
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元整(¥295,000.00),警告
29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11-28
6
黔﹝盘州﹞煤安罚﹝2024﹞960号
1.煤矿未按规定每天对紧急避险系统巡检一次。2.1625车场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机车的撒砂装置内沙粒固化,不能正常使用。3.煤矿未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1)11214切眼过老巷段加强支护未按要求打设锚杆、锚索;(2)11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使用锚网索支护,有1棵锚索施工迎山角度未垂直岩面,锚盘与巷道帮壁存在空隙,未塞进背实的违法违规案。
1.煤矿未按规定每天对紧急避险系统巡检一次。2.1625车场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机车的撒砂装置内沙粒固化,不能正常使用。3.煤矿未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1)11214切眼过老巷段加强支护未按要求打设锚杆、锚索;(2)11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使用锚网索支护,有1棵锚索施工迎山角度未垂直岩面,锚盘与巷道帮壁存在空隙,未塞进背实。以上事实分别违反了1.《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2.《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3.《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的规定,分别依据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2.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3.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合计处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警告。
115000.00元
盘州市能源局
2024-07-26
7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4﹞65号
1. 通过巡查贵州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井下1633回风石门甲烷T2断电值阈值为1.5%,断电值阈值设置违规。
处壹万元整的罚款(¥10,000.00)
1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6-27
8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4﹞22号
1.入井人员未按规定携带人员定位识别卡。(1)现场检查时,在井口遇到刚升井的王应书、彭应冲、石开翔、叶广华、邹学万未携带人员定位识别卡,在1520变电所专用回风巷遇到曹兴林、陈忠军、田维林三人未携带人员定位识别卡;(2)抽查煤矿2023年12月26日矿灯发放记录、井口检身记录及人员定位系统,当日入井作业的吕青华、李金刚、蔡开松等人员在人员定位系统中查询不到入井记录;2.煤矿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曹兴林、陈忠军、田维林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3.煤矿未按规定在井口对矿领导入井带班情况进行公示;4.未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现场检查时,11213综采工作面25#、28#液压支架液压阀的操作手柄处于带压状态,未按规定打到“零”位,60#液压支架卸压,85#、86#、87#液压支架显示压力分别为18MPa、20MPa、14MPa,未达到《11213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要求的24MPa;5.煤矿11214回风巷、11214运输巷、1625机轨石门、1520变电所专用回风巷、11213综采工作面等地点安设的有线调度电话不能直通矿调度室;6.现场测试,北翼行人斜井安设的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急停闭锁(中止带式输送机的运行,并能自锁和复位)功能失效。
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00)
17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3-29
9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4﹞21号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井下一氧化碳传感器不能监测真实数据,未及时处理仍然组织生产。2024年2月2日以来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的放炮后CO浓度均为“0”;2024年2月28日现场检查时,煤矿使用浓度为201ppm的校准气样对“11214运输巷二部皮带”、“1520回风上山”、“1520回风上山皮带”3个CO传感器进行测试,最大值分别为152ppm、136ppm、160ppm,使用校准气样调校后,在11214运输巷、1520变电所专用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放炮实测,炮后3个传感器监测的CO最大值分别为16ppm、45ppm、45ppm。
停产整顿5日(整顿内容:思想认识、法治意识、监测监控管理),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
125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3-29
10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3﹞121号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仍然组织生产:煤矿采取在11173运输巷回风绕道和11173运输巷施工穿层钻孔预抽11213运输巷反掘工作面条带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其中11173运输巷回风绕道施工了5组钻孔,11173运输巷开口位置处施工1组钻孔,共计6组钻孔,每组施工8个钻孔,现11213运输巷反掘工作面处于11173运输巷开口处第6组穿层预抽钻孔设计控制范围,钻孔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1-1#钻孔设计孔深120m,实际施工46.36m;1-2#钻孔设计倾角18°,孔深126.5m,实际施工倾角24°,孔深46.36m,其后补充施工的2个2#钻孔长度分别为28.12m、50.92m;1-3#钻孔设计倾角12°,孔深95m,实际施工倾角22°,孔深34.2m;1-4#钻孔设计倾角3°,孔深68.5m,实际施工倾角17°,孔深103.4m;1-5#钻孔设计倾角-2°,孔深74m,实际施工倾角9°,孔深68.4m;1-6#钻孔设计倾角-9°,孔深66.5m,实际施工倾角3°,孔深66.12m;未施工7#钻孔;1-8#钻孔设计倾角-25°,孔深55.5m,实际施工倾角-13°,孔深45.6m,钻孔施工均不符合设计要求,不能有效控制整个煤巷条带及其巷道两帮范围,仍然组织掘进作业,进入第6组钻孔设计范围后已掘进15m
处罚款150万元
150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10-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